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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【丁蘭刻木】 漢
丁蘭喪親,刻木奉養。張叔擊之,像亦悒怏。

【原文】

  丁蘭,河內人,早喪父母,刻木像,事之若生。鄴人張叔假物,蘭妻卜筶,木像不許。叔醉詈木像,且擊之。蘭歸,見木像色不懌,詢知之,即奮擊張叔。吏至,捕蘭,木像為之流涕。郡嘉其孝通神明,奏之,詔圖其形。

  思親不見,而刻木事之,此不得已之極思也。而思慕之誠,木亦通神,忽而不懌,忽而流涕,非孝子精誠所致乎。至於為親像被擊,而奮擊張叔,只知有親,而不惜以身犯法,宜郡之嘉其孝而上其事也。

【白話解釋】

  漢朝時候,在河內地方有個叫丁蘭的人,在他幼年的時候,父母就去世了。但是他常常思念父母,所以就用木頭雕刻成父母親的形像,供在堂上,早晚向雕像跪拜請安,如同父母還在世一樣。

  有一天,從鄴這個地方來了一個叫張叔的人,要向丁家借東西。正巧丁蘭不在家,丁蘭的妻子就對著木像擲筊詢問,結果木像不允許。張叔趁著酒醉,就很生氣的大罵木像,並且還打了木像好幾下。

  丁蘭回到家裡,看見木像的臉色,似乎很不高興的樣子。於是就問妻子,丁蘭知道事情的經過後,十分氣憤,認為這是對他父母的不敬,就很用力去打張叔。衙門裡的差人前來捉拿丁蘭,這時木像的眼睛竟然流下眼淚。地方官很敬佩他的孝心感通了神明,就奏明皇上,皇上下詔讓地方官員把丁蘭刻木孝親的事蹟畫成圖像,以廣傳揚。

 

二十四孝圖說 目錄
一、【虞舜耕田】 二、【仲由負米】 三、【閔損蘆衣】 四、【曾參養志】 五、【老萊斑衣】 六、【郯子鹿乳】
七、【漢文嘗藥】 八、【郭巨埋兒】 九、【江革負母】 十、【蔡順拾椹】 十一、【姜詩出婦】 十二、【黃香溫凊】
十三、【董永賣身】 十四、【丁蘭刻木】 十五、【陸績懷橘】 十六、【孟宗哭竹】 十七、【王裒泣墓】 十八、【王祥剖冰】
十九、【吳猛飽蚊】 二十、【黔婁嘗糞】 二十一、【壽昌棄官】 二十二、【庭堅滌穢】 二十三、【李忠辟震】 二十四、【實夫拜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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